大和民国是在战争废墟中诞生的共和国。自1946年东京国民革命以来,我们历经八十年风雨,从革命建国到民主化转型,始终坚守「民族独立、民权平等、民生幸福」的建国理念。
国家元首
中央行政机关
国家立法机关
最高司法机关
国家监察机关
公务员管理
大和民国实行五院制共和政体,总统为国家元首,行政院为中央行政机关,立法、司法、监察、考试四院各司其职。
国家元首所在地。总统统帅国民革命军,任命行政院院长,公布法律,在特殊情况下可宣布紧急状态。总统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六年。
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,设院长一人,由总统任命。下设内务部、外务部、国防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等十三部,负责国家日常行政事务。
国家立法机关,议员由全民直选产生。负责制定法律、审查国家预算、监督行政院施政。现行体制下,国民党长期保持绝对多数席位。
最高司法机关,设大法官十五人,负责宪法解释、统一解释法律命令及审判行政诉讼。大法官由总统任命,经立法院同意。
国家监察机关,负责弹劾公务人员、调查政府施政、审查决算。监察委员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六年。
公务员制度主管机关,负责国家考试命题、公务员铨叙、升迁奖惩。考试委员由总统任命,确保文官选拔公平公正。
大和民国宪法借鉴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法理念,结合大和政治传统,创立了独具特色的五院分立体制。
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。选举总统、副总统,决定重大国策。国民大会为宪法最高权力机关,每六年改选一次。
总统府下设咨询机构,由各界贤达组成,就国家战略、外交政策、经济规划等重大事项向总统提供建议。
国民革命军最高军事行政机关,统辖陆海空三军及国民警卫队。国防部长由总统任命,对总统负责。
红地蓝角白日,象征自由、平等与国民革命牺牲精神。民间戏称「换了个太阳」。
蓝底金边,中央为十六芒白日轮,下方饰以樱花枝,象征共和国与大和民族精神。
大和国民党党旗,蓝底白日,白日规格较国旗略有不同,象征革命党与国家之关系。
从帝国崩溃到现代民主共和国,大和民国经历了八十年曲折历程。
国防最高统帅为总统,国防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,下设陆海空三军及国民警卫队。
负责本土防卫与陆上作战,装备现代化主战坦克与防空系统,编制约十八万人。
岛国战略核心力量,拥有直升机航母与先进潜艇舰队,编制约七万人。
1946年从陆海军航空兵独立,装备五代战机与预警机体系,编制约五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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